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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景观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ZYSG-2016-004  采购编号:LCGG2015-295

2.2建设地点:林州市公安局院内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30日历天/标段,四标段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中心广场

第二标段:场内道路

第三标段:围墙

第四标段:配套景观及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并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原件开标时提供);

    3.4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相关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3.4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相关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潜在投标人一个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4. 报名及售标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113日至20161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第一、二、三标段: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第四标段: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22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秦先生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

电 话:136034633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赵先生

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与龙安路交叉路口联通大楼11

电 话:0371-65528298  0372-6011688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0372-6896567    

                                                        

    林州市公安局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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