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小区2011年暨2013年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和谐家园小区2011年暨2013年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禹建【2015】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和谐家园小区2011年暨2013年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1.2项目编号:JSGC-F-2015148
1.3项目地点:禹州市和谐家园小区;
1.4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5项目概况:2011年“和谐家园”小区公租房4栋楼11部电梯,预算资金约265万元;2013年“和谐家园”小区公租房5栋楼12部电梯,预算资金约285万元;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电梯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相关服务内容;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2011年“和谐家园”小区公租房4栋楼11部电梯;
二标段:2013年“和谐家园”小区公租房5栋楼12部电梯;
二、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2.1 本次电梯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国内知名品牌的制造商,或是电梯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经销商;
2.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为独立法人机构,应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且具备特种设备(乘客电梯) 安装A级许可证。制造商须能够满足24小时以内的紧急维修服务;
2.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并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
2.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或具有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且无在建项目。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2.6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2.7 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8 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至2016年0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2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 922房间);
3.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高级工程师证。
4.4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电话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及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有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窗体顶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6037485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374-8888118
八、监督部门
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