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兴安灵渠(南渠)一期修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GXJLGL-2016H010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兴安县灵渠管理处的委托,现就兴安灵渠(南渠)一期修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述竞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安灵渠(南渠)一期修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XJLGL-2016H0101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灵渠

建设规模:南渠大湾陡至印陡段(全长约1.962KM)及星桥、星桥陡、三里桥及鸾塘堰等重要节点,项目投资约为24469042.38元。

采购预算金额:562787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兴安灵渠(南渠)一期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及设计图纸(含期间设计变更)所规定内容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2竞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监理范围中必须有古遗址保护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持有文物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文物保护建筑监理5年以上项目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1 13日至20161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5楼)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的201510-201512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 2月1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形式交至以下帐号:

账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西城支行

账号:2103 2091 0930 0013 49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递交的截止时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20162 2 930

 5.2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5楼)

5.3 逾期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兴安县灵渠管理处             代 理 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兴安县灵渠南路2               址:桂林市叠彩路55

联 系人:蒋工                         联 系 人:覃丽莎

    话:0773-6216777                    话: 0773-2583851

    真:0773-6216777                    真: 0773-2583851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 1 13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