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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楼、宿舍及食堂电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5]123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楼、宿舍及食堂电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楼、宿舍及食堂电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阜宁县通榆北路619号,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园内,总建筑面积约15765六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主体高度25.4米(以图纸为准)。本次采购主要为客梯一部、货梯一部的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采购预算7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主要为1部客梯和1部货梯的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采购内容为电梯的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取得运行合格证)、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包工包料;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

4、交付使用时间:计划20162月开工,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18个月。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获得前述制造厂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2、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HITACHI(日立)、OTIS(天津奥的斯)、MITSUBISHI(三菱)Schindler(迅达)、KONE(通力)。

注: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选择其他品牌投标。

4、电梯安装单位必须是该品牌电梯制造厂商(或经销授权代理商)自有的或指定的电梯安装单位,该安装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如为指定的电梯安装单位,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以授权委托书对电梯安装事项作出明确委托。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规定。

7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113日至2016119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史舒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0515-89719985)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24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24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电梯设备进场并经验收合格,进行安装调试,待完成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本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有关部门审计后再付合同总价的40%,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一、采购人: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12578899 

 

十二、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051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楼、宿舍及食堂电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标的函

致: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组织的阜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楼、宿舍及食堂电梯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5]123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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