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城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鲁甸县城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鲁甸县城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项目,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鲁甸县城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承包范围
2.1项目名称:鲁甸县城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项目
2.2招标单位: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以文屏南路—老政府门口作为两个标段分界线;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2.5承包范围:(1)承包接管环卫站现有的作业区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含城区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公共广场、绿化带、附属绿地、护栏等)的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2)石牛口至牛头寨口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含城区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公共广场、附属绿地、护栏等)的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3)白泥沟至四支手60米大道及附属设施(含城区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公共广场、附属绿地、护栏等)的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4)文化广场、县政府办公区周边;(5)太阳湖环湖路及湖体范围;(6)县城河道及水体保洁。
分界线:以文屏南路—老政府门口作为分界线,东片区为一标段,清扫保洁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西片区为二标段,清扫保洁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
2.6承包内容:
承包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含城区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公共广场、附属绿地、护栏等)的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具体作业内容包括: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对应的环卫设施及市政设施的清扫保洁作业;
(2)市政环卫设施(护栏、果皮箱、垃圾桶、路牌等)的清洗保洁;
(3)城市“牛皮藓”治理;
(4)附属绿化(含绿化带、花台)的清洗保洁;
(5)公交站牌、亭、公共市政设施的清洗管理。
2.7服务期限:两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须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等相关服务内容。
3.2投标人从事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并有相关服务经验。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级相关行业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扫保洁服务一级资格等级证书、或在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扫保洁服务一级或甲级资格等级证书。
3.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由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若由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元/份,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14时30分;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www.ynggzyxx.gov.cn)(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经济开发区经东路41号
邮 编 :650041
联系人:杨雪辉
电 话:1388858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