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2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5: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2次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对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QG150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港区
3、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778138
4、采购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5、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采购文件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供应商未提交支付凭据、供应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支付凭据、供应商伪造支付凭据,将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条件:
6.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6.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省级及以上级别环卫行业协会颁发认定的环境卫生作业乙级资信等级证书(福建省内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环境卫生分会核发的乙级资信等级证书,并且该证书需按闽城协环 [2013]20号文件规定通过年检,福建省外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环境卫生分会的备案证明)。
6.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gjy.gov.cn/main/index.asp)上公告,如有变更均发布上面网址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09:30时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传真:0595-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
13、本次采购的投标投标保证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14、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类别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泉州市建设银行
账 号 35001998599052501143-0002 35001652490052501498
收款单位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对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QG150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港区
3、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778138
4、采购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5、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采购文件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供应商未提交支付凭据、供应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支付凭据、供应商伪造支付凭据,将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条件:
6.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6.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省级及以上级别环卫行业协会颁发认定的环境卫生作业乙级资信等级证书(福建省内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环境卫生分会核发的乙级资信等级证书,并且该证书需按闽城协环 [2013]20号文件规定通过年检,福建省外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环境卫生分会的备案证明)。
6.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gjy.gov.cn/main/index.asp)上公告,如有变更均发布上面网址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09:30时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传真:0595-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
13、本次采购的投标投标保证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14、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类别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泉州市建设银行
账 号 35001998599052501143-0002 35001652490052501498
收款单位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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