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医疗纺织用品洗涤服务(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武警广东省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医疗纺织用品洗涤服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BZ07FG108F1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医疗纺织用品洗涤服务(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55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医疗纺织用品洗涤服务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选取中标人数量:1个
4. 服务期限:三年(正式入场之日起计算),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服务状况进行服务质量检查,达到采购人认可标准的方可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达不到采购人认可标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 服务地点:
①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68号。
②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番禺院区,地址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105国道东联村498号。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具备专门为医疗卫生单位的纺织品进行洗涤的洗涤厂区和专用洗涤设备。投标时提交声明和洗涤厂区的产权属于投标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或洗涤厂区正在由投标人承租且有效期超过2017年1月1日的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2月2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2108万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周工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1717 电话:/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527910435
本公告期限至2016年1月20日止
招标文件下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