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马县扶贫办农桑14号嫁接苗采购项目(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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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县扶贫办农桑14号嫁接苗采购项目(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巴马县扶贫办农桑14号嫁接苗采购项目(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马县扶贫办农桑14号嫁接苗采购项目(重)。
招标编号:GBZB20151201B(重)。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采购农桑14号嫁接苗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有效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具备有效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有桑苗生产经营权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2. 在广西辖区内有育苗基地,有育苗地种苗机构出具证明,证明育苗基地面积规模、育有合格苗木数量,有产地检疫证证明育苗基地所育桑苗为农桑14号、有产地苗木检疫合格证明等。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01月13日至2016年01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二楼)。
3. 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⑷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⑸有桑苗生产经营权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⑹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5年6—11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
上述(1)、(2)、(3)、(4)、⑸、(6)、⑻资料携带原件核查,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原件在截标前须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评审专家核查,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标书售价250.00 元/标,标书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按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交纳(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2个工作日前(即2016年01月28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过渡户(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736612010121343957。
五、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02月02日 15时00分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六、网上查询公告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ma.gov.cn)
七、投标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覃 工 电话/传真:186 7782 3257
招标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3日 201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