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任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潮州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任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5C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任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1,2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对潮州市未来5至15年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部署,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制订各阶段目标,列出未来若干年需要进行的调查任务和需要编制的各项方案。
枫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分析枫江流域区域概况,开展水环境现状评价,在枯水期开展一次水文水质同步观测调查,进行污染源估算,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计算允许排放量,并进行许可排放量分配,列出主要任务、措施和工程,进行投资匡算,进行目标可达性分析,列出保障措施。
潮州市“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编制:按照《水十条》相关任务要求,编制《潮州市“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项目工期:
(1). 自合同签订时间起,1个月内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
(2). 合同签订4个月内,完成枫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3). 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验收。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5.若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
联系人:陈银宏
联系电话:0768-2393260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传真:0768-2256611
邮编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