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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延津县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建设项目监理四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四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72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项目主要内容:延津县消防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建设项目中办公楼及大门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火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范围:延津县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建设项目办公大楼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3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榆东工业园区
2.3.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3.5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3.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委托人身份证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3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 系 人:何先生、桑女士
联系方式:18336444232           联系方式:0371-68766662 13271589510 13839083980
8.监督部门 
县交管办:0373-7697098          县财政局:0373-7627806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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