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第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皖建施招-R00-2015-045-2
项目名称: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第二次)
招标单位: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一.招标条件
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已由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池政办 [201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PPP项目概况:
一标段: 滨江区PPP项目,其中棚户区改造工程,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成立SPV公司,引入项目资本金约3亿元,以此为平台,向国开行或者农发行贷款;滨江区基础设施和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成立SPV公司,以此为平台融资,采取“2+10”模式(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由政府向企业支付购买服务费。
二标段:水环境PPP项目,包括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湿地公园建设、汇水片区建设、驳岸整治等内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2+10”模式(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依据水质断面监测数据,评价水环境质量状况,逐年支付购买服务费。
2、咨询服务招标内容:为了更好地完成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的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咨询服务公司,为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提供全方位的财务、政策、合同、招标、法律、后评价、价格调整等服务。
3、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滨江区项目的咨询服务,滨江区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工程+滨江区基础设施及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内容
二标段:水环境项目的咨询服务,水环境项目包括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湿地公园建设等内容。
潜在投标人可就其中一个或者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一标段:控制价叁佰万元(¥3000000元);
二标段:控制价叁佰万元(¥30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从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咨询服务3年及以上成功经验(提供至少一项2012年12月1日前已完成的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同时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已完成指PPP项目已落地)。
2.2投标人具有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除2.1项要求的业绩外,另行提供不少于10项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明确PPP项目类型,则需另行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具备至少一个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国家级PPP示范项目指财政部财金[2014]112号文下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以及财政部财金[2015]109号文下发的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名单,被调出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除外),若咨询服务合同中的项目名称与财政部以上两个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由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或登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经济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2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咨询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明确PPP项目类型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另行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另外需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已完成指PPP项目已落地。
5、 项目团队能够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报价时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招标文件PPP项目类型仅包括BOT、BOO、TOT、ROT、DBFO、特许经营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若咨询服务合同中明确为PPP项目同样给予认可,本招标文件所述的PPP项目类型均以此解释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手续,办理成功后领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受理通知书》。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均须重新办理上述手续。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凭《报名受理通知书》于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事务部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孙工;联系电话:13349119727)。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注: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同时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2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2016年2月1日9时00分前)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在前述时间之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且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个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若同时投两个标段,请分别汇入投标保证金。
账户信息(1):
汇入行行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汇入行账户:178220363986
汇入户名: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ztbj.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
八、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30031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孙工 何工
电 话: 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65149585-872、831
传 真:0551-65149580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科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66-2031890
项目名称: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第二次)
招标单位: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一.招标条件
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已由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池政办 [201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池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PPP项目概况:
一标段: 滨江区PPP项目,其中棚户区改造工程,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成立SPV公司,引入项目资本金约3亿元,以此为平台,向国开行或者农发行贷款;滨江区基础设施和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成立SPV公司,以此为平台融资,采取“2+10”模式(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由政府向企业支付购买服务费。
二标段:水环境PPP项目,包括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湿地公园建设、汇水片区建设、驳岸整治等内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2+10”模式(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依据水质断面监测数据,评价水环境质量状况,逐年支付购买服务费。
2、咨询服务招标内容:为了更好地完成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的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咨询服务公司,为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PPP项目提供全方位的财务、政策、合同、招标、法律、后评价、价格调整等服务。
3、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滨江区项目的咨询服务,滨江区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工程+滨江区基础设施及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内容
二标段:水环境项目的咨询服务,水环境项目包括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湿地公园建设等内容。
潜在投标人可就其中一个或者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一标段:控制价叁佰万元(¥3000000元);
二标段:控制价叁佰万元(¥30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从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咨询服务3年及以上成功经验(提供至少一项2012年12月1日前已完成的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同时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已完成指PPP项目已落地)。
2.2投标人具有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除2.1项要求的业绩外,另行提供不少于10项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明确PPP项目类型,则需另行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具备至少一个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国家级PPP示范项目指财政部财金[2014]112号文下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以及财政部财金[2015]109号文下发的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名单,被调出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除外),若咨询服务合同中的项目名称与财政部以上两个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由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或登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经济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2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咨询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明确PPP项目类型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另行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另外需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已完成指PPP项目已落地。
5、 项目团队能够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报价时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招标文件PPP项目类型仅包括BOT、BOO、TOT、ROT、DBFO、特许经营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若咨询服务合同中明确为PPP项目同样给予认可,本招标文件所述的PPP项目类型均以此解释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手续,办理成功后领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受理通知书》。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均须重新办理上述手续。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凭《报名受理通知书》于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事务部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孙工;联系电话:13349119727)。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注: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同时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2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2016年2月1日9时00分前)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在前述时间之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且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个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若同时投两个标段,请分别汇入投标保证金。
账户信息(1):
汇入行行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汇入行账户:178220363986
汇入户名: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ztbj.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
八、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30031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孙工 何工
电 话: 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65149585-872、831
传 真:0551-65149580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科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66-20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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