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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3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松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松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松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投标。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松原市民政局(松原市宁江区乌兰大街3189号)

2、采购人电话:  0438-228891613894986111

3、集中采购机构: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电话:0438/507515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服务

项目编号:SYSZFCGZX(采购二部)-2016009

2、项目预算:人民币1,300,000.00

3、项目用途:地名普查工作服务

4、主要设备名称及规格:松原市行政区域内地名普查工作服务,详细内容及规格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上述服务的方案深化设计、具体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

5、交货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1031日前。

6、交货及安装地点:松原市民政局(松原市宁江区乌兰大街3189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3 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参与招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4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3.5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
  3.6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标的物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件需上传经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60113-201601201100

4.1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01131100分至20160120 1130分(北京时间),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2.1、首先登录松原政府采购网www.syzfcg.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及提交相关材料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4.2.2供应商点击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登录松原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2.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现场勘查及答疑: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621 13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21 1330

3、开标地址: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财政局前楼西门2楼)。

七、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60129 1100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

201621 1300分至201621 1330分的工作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请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帐户)。说明:必须以投标公司名称进行汇款。

开户名称: 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松原文化路支行    

    号: 157215684940

资金用途:  标明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十、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 赵晔  王迎春。

联系电话:0438―5075150

                            吉林省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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