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汝阳县刘店镇刘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刘店镇刘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洛汝采[2016]中鼎-001
2、建设地点:汝阳县刘店镇
3、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拟投资额:总投资额约1063万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刘店村经四路道路修建及其附属工程(本标段设计可能会变更,开工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二标段:刘店村污水管网及其附属工程
三标段:刘店村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依据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6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4日15: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8848133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0379-65181266 1883880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