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苏嘉河生态治理(蓬驾桥港-三号河)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受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将对苏嘉河生态治理(蓬驾桥港-三号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YHDL-HZ-CG2016002
二、项目名称:苏嘉河生态治理(蓬驾桥港-三号河)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苏嘉河生态治理(蓬驾桥港-三号河)项目;包含所有涉及到本项目实施的生态治理设计、施工和养护服务(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环境生态治理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
3)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项目实施组织,配有较强的相关技术队伍,能在用户所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 年 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1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2 月 2 日下午 13: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9室
七、开标时间:2016 年 2 月 2 日下午 13: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00 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网银/电汇形式缴纳
(1)收款人(全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开户银行:农行三塘支行
(3)帐号:19011501040000287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缴纳时应注明递交单位及所投项目名称。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1 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1.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中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1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8833159、13018992788
传真:0571-88055646
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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