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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香坊区三合路法治文化街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坊区三合路法治文化街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坊区三合路法治文化街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CR2016G01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706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王东、0451-51895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5187061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香坊区三合路法治文化街景观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3.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书,项目小班子相关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于2016年1月12日-1月18日, 上午9时-11时00分,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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