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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田林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田林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田林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田林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涛

项目联系电话:155776906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田林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新安街10号

联系方式:皮志兰15807763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 涛15577690603

代理机构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林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百色市水利局以百发改农经[2015]80号文批复了工程的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239号文《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自治区第一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下达了工程投资为112万元。项目法人为田林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招标人为田林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百色市水利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百水招标备案〔2016〕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田林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GXBSZC2016-G2-002-GSBS

(3)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田林县浪平乡境内。

(4)建设内容:坡改梯治理坡耕地255.96hm²;新建田间道路2.5km;建蓄水池11个;沉砂池11座;建截水沟2.98km;建排水沟6.20km;标志碑3座等。投资概算金额约1174.95万元。

     (5)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拟划分为3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Ⅰ标段:田林县浪平乡塘合村,计划投资约318.58万元,具体招标内容有:

坡改梯治理坡耕地(石坎)62.46 hm²,截水沟1.49km,排水沟2.03km,蓄水池2座,沉砂池2座,标志牌1块。

II标段:田林县浪平乡塘合村,计划投资约474.04万元,具体招标内容有:

坡改梯治理坡耕地(石坎)100.67 hm²,排水沟1.74km,蓄水池4座,沉砂池4座,标志牌1块。

III标段:田林县浪平乡红星村、浪平村,计划投资约251.56万元,具体招标内容有:

坡改梯治理坡耕地(土坎)77.53 hm²,坡改梯治理坡耕地(石坎)15.33 hm²,截水沟1.49km,排水沟2.43km,蓄水池5座,沉砂池5座,标志牌1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要求为:Ⅰ、Ⅱ、Ⅲ标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2月29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为 2016年5月30日之前。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资质等级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 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水土保持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分包工程算业绩)。

     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一式两份(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之日出具有效),一份在开标会上提交,一份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份。

     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2016年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5年9、10、11月或10、11、12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122日至2016年1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市政务中心六楼)。

  发售人姓名:黄涛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打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的打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税务登记证的打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⑤购买招标文件的函;⑥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出具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有效);⑧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递交不齐全或资格证件(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人若购买招标文件不投标,自愿接受招标人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I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II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III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户 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百色中山支行

     帐  号:4500167611405070287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五、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29日17:3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六、其他事项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www.bsggzy.cn)网上发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时间:2016年2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市政务中心六楼),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给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田林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

地 址: 田林县乐里镇新安街10号

联系人:皮志兰

电 话: 1580776363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邮 编:533000

联系人:陈 涛

电 话:0776-8800699/15577690603

传  真:0776-8800299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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