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灵川县物资转运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HSZBLC2016G00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文物管理所的委托,现对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灵川县物资转运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李克农及家人住所修缮、叶剑英、曾宪植住所修缮、龙飞虎将军住所修缮、招待所旧址修缮、周恩来父亲住所修缮、岗亭旧址修缮、莫成嫂住所修缮等。
2.2 建设地点: 灵川县
2.3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4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灵川县物资转运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区外企业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2015年度养老保险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不受理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标及开标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川县文物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灵川县灵北路育才街5号 | 地 址: |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 | |
邮 编: | 541200 | 邮 编: | 541004 | |
联系人: | 秦文培 | 联系人: | 蒋桂珍 | |
电 话: | 18977316201 | 电 话: | 0773-2536630 | |
| | 传 真: | 0773-2536630 | |
| | 开户名称: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
| | 开户行: | 桂林银行七星支行 | |
| | 账 号: | 6600 1105 2605 6000 10 |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