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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孝妇河长山镇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邹平县孝妇河长山镇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邹平县孝妇河长山镇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ZPJS-2015-079

三、项目标段情况:

标段

工程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控制价(元)

施工标

邹平县孝妇河长山镇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保工程专项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施工资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4、相互之间有经济关系的投标人,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71461.21 

监理标

邹平县孝妇河长山镇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4、相互之间有经济关系的投标人,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5000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未办理入库的投标人请点击http://www.zpggzyjy.gov.cn/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会员注册栏目进行网上注册申报,仔细阅读《关于征集注册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的公告》并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将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带齐到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审核工作。如不办理会员,将无法办理报名手续,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会员系统文件下载栏目。

网上注册联系人:石迎迎     联系电话:0543-4285012

    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在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人,自即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针对本项目点击“会员报名”,无需付款,即可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根据分标段情况,分别点击各段报名,并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如因未报名前来投标导致无效投标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2日上午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22日上午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邹平县鹤伴三路388号,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人民政府正南一公里处)。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

   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pggzyjy.gov.cn)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平县长山镇水利站

地  址:邹平县长山镇  

联系人:卢煜

联系电话:135615915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项目负责人:吕宁/张焕梅

联系方式: 18560261096/0635-5055609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其中邹平县检察院仅在每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

(3)查询对象为本项目投标单位。

(4)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543-3012932申请函参考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邹平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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