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法警训练场所工程监理项目采购YZCGF20160107B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法警训练场所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法警训练场所工程监理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YZCGF20160107BG(YLYLG20164001-YZ)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江岸开发区清宁路与日华路交叉口南侧,龙表河西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建筑总用地规模约10813.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730平方米。
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600000.00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应施工合同(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和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12日至2016年 1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玉林市广电路80号美华假日宾馆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 年 1月 1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玉林市广电路80号美华假日宾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2月 2 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地点为玉林市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玉林市城站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玉林市城站路8号)。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20986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中路522号 地 址: 玉林市广电路80号美华假日宾馆二楼
邮 编:537000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莫春梅 电 话: 0775-2690161、2690131
电 话: 15878026558 传 真: 0775-2690011
2016年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