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内容包括嵌入式录播一体机、嵌入式录播系统软件、图像跟踪一体机、图像跟踪系统软件、数字音频矩阵、图像定位辅助摄像机、云台一体摄像机、录播集中控制主机、云台多功能控制器、资源管理平台等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30万元,采购资金为学校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到货,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内,由采购方指定最终供货安装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三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5年7月至 2015年9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3、嵌入式录播一体机、图像跟踪一体机、云台一体摄像机、平台服务器、交互平板投标时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或其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录播系统软件、图像跟踪系统软件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4、嵌入式录播一体机、图像跟踪一体机、云台一体摄像机、平台服务器、交互平板投标时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5、投标时所至少需提供一个投标人本公司做过的所投录播品牌4机位高清录播室(设备投入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案例现场图片、中标通知书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
6、提供录播一体机生产厂家ISO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7、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9、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史舒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特别提醒:
1、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3日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一年后十日内,在设备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二年后十日内,在设备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付清余款;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一、采购人地址:阜宁县阜城东大街
联系人:杨言明 联系电话:15251032828
十二、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邮编:224400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实验小学校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实验小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6】7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