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15-2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第一标段 | 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智能化资质施工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类专业),且在本公司注册;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装饰装修),监理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建造师、监理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同时不得有在监工程; 3、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人员配备齐全、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丰富的施工经验; 4、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268157.41(元)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标段 | 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 50000.00(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月12日08时00分至2016年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一)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二)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
3.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第一标段),拟投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证、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及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凡携带材料不全者,招标公司可以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年2月 2日09时00分至2016年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 1.采购人:滕州市公安局 地址:枣庄市滕州市塔寺北路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632-55455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联系人:李娇 联系电话:0632-5765126/1896321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