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TGK-GC-201600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1 | 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00万元 |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桓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桓台县兴桓路800号住建局四楼)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联系电话:0533-8216858。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3.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承诺书(见附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桓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泉北路与海河路交叉路口西行三百米,鸿嘉星城北门对面第一水厂二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桓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泉北路与海河路交叉路口西行三百米,鸿嘉星城北门对面第一水厂二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3-818014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33-3591911 邮箱:qx1911@163.com
发 布 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