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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ST00CL4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组一:人民币215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2820000元;包组三:人民币1350000元。

四、采购数量:包组一: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全自动测汞仪:1套;包组二: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4套,便携多参数水质快速检测仪:5套,水质在线生物安全预警系统:1套,便携式烟气汞采样器:1套,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1套,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自动分析仪:1套;包组三: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套,全自动热脱附仪: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中的全自动测汞仪、包组三中的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和全自动热脱附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产品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2014年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2015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5年10月-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名单等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9日止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844255

邮编:515041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邮编:515041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十五、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165090105301 2401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1.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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