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农机局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区农机局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阳资易采〔2015〕9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农机局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6,599.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区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及设备;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或以上)。
5.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二级(若省外企业须具有一级)资格以上(含二级),且具有安全考核B证。
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若省外企业须具有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区农机局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现场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15时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2016年1月1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5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71311
传真:0752-3371311 邮编:516211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传真:0752-3919963 邮编:5162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