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外江护岸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受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外江护岸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外江护岸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YZB-GX[2015]0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513699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望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刘工 0772-5136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0771-287125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2栋1单元4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YZB-GX[2015]02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5〕12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80号文及桂财农〔2013〕286号文下达了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投资计划3500万元,项目法人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 12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融水县城区。
建设规模: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防洪堤、护岸等。
招标范围: 广西主要支流柳江防洪治理融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外江护岸施工监理服务,本工程建设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Ⅰ标段(外江护岸右岸0+000.00~2+417.40段、左岸0+000.00~1+909.00段);Ⅱ标段(右岸2+840.00~6+000.00段,左岸1+909.00~3+650.00段)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监理费总投资约50.5万元。
计划工期:按照施工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 2016年2月 22 日,完工日期为 2017年2月22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日),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治理或护岸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
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 2 月 2 日 17 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本工程定于2016年 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望江路111号
邮 编:545300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0772-5136995
传 真:0772-5133623
邮 箱:rsxgg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2栋1单元401室
邮 编:530001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71-2871255
传 真:0771-287125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