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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科甲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4: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龙州县口岸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科甲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科甲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121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781765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州县口岸办公室

地址:崇左市龙州县康平街28号

联系方式:黄工 189781765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0771-550861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楼13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内容:设计内容包括总平设计、建筑物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

(2)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向招标人递交本项目的设计成果文件,其余各阶段的完成时间按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另行确定)。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图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4)采购预算价: 69.0018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计单位;(2)须具备国内注册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3)拟投入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0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拟担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和注册执业资格证;(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015年6-11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查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在公告期内);以上报名材料提供贰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符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1  12 日至2016年 1  18 日止,上午09 时00分-12时00分整,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整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出售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邮购。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拟担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和注册执业资格证;(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015年6-11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查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在公告期内);以上报名材料提供贰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符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 1  28 日17时30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要求在2016年 1  28 日17:30时前到达账户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并出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为有效。

户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

开户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及公司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15时00分,逾期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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