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和辐射能力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对普洱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和辐射能力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PCG201501003
2.2 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4套 |
2 |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4套 |
3 | 应急现场工作服 | 15套 |
4 |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 4套 |
5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4套 |
6 | 辐射报警装置 | 4套 |
7 | 医用急救箱 | 4套 |
8 | 应急照明设备 | 15套 |
9 | 睡袋 | 15个 |
10 | 帐篷 | 15套 |
11 |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 1套 |
12 | 应急录音设备 | 6套 |
13 | 防爆对讲机 | 10套 |
14 | 应急照相器材 | 5台 |
15 | 应急摄影器材 | 5台 |
16 | 辐射应急防护设备 | 3套 |
17 | 标准采样设备 | 3套 |
18 | 车载样品保存设备 | 3套 |
19 | 现场气象测量仪 | 1套 |
20 | 激光测距仪 | 3套 |
2.3 交货时间:30日历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 普洱市环境环境监察支队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45.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之条款要求;
3.2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提供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所有货物均须保证提供正品行货;
3.5产品必须具备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进口设备必须具备合法的进口及通关手续(进口产品采购已作论证并公示);
3.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产品技术支持的证明文件、图片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12 日起至2016年 1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2月 1 日 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 2月 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2号
八、公告发布媒介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普洱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9-2310580
地址:思茅区园丁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健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地 址: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