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装修改造及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0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装修改造及拆除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180010002
项目联系人:崔建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75572
采购人:保定市财政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176877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75572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兴冀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资质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装修改造及拆除工程施工,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等工程施工。
备注:
项目名称: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装修改造及拆除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180010002
项目联系人:崔建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75572
采购人:保定市财政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176877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75572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兴冀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资质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装修改造及拆除工程施工,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等工程施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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