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尉氏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0: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尉氏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结余资金项目已由开封市财政局(开财预指【2015】33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5年尉氏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结余资金项目
2.招标编号:HNZX-KFZB-20160101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2015年尉氏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标段
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9.建设总投资:约13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
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本人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加盖公章的该企业近期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及单位缴费证明。
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开具日期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按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与报名。
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出示本人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加盖公章的该企业近期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及单位缴费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7.开标时投标单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 年1月12日到 2016年1月18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7 号窗口 5013 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张先生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联系电话:13569538818
监督单位:尉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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