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医院购置眼底照相机系统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0724-1501Y02N399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人民医院购置眼底照相机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Y02N3997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购置眼底照相机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 数量 | 项目 性质 | 完成期限 | 付款方式 |
眼底照相机 系统 | 1套 | 政府 采购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在3个月内支付合同全部款项的95%给中标人,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三)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投标产品具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制造认可表。
(六)投标人若非所投眼底照相机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眼底照相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七)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除外)。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2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2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连州市洋湄路3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3-6612068
传真:0763-6612068 邮编:513400
(二)政府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2开标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传真:0763-3631913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