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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露天矿文林大垌水毁抗旱水利设施修复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2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茂南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就茂南区露天矿文林大垌水毁抗旱水利设施修复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用途及内容

1.项目名称:茂南区露天矿文林大垌水毁抗旱水利设施修复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NGC2016001

3.采购预算:440000.00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财政资金

5.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需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缴,逾期投标无效)

6.采购类别:非通用类(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不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可与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责任方必须为设计单位,且成员不超过2个,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13日至2016年0129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茂名市茂南开发区金城路168号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头)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售后不退。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带银联卡到本中心POS终端机刷卡或者持现金到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外地邮寄报名请致电0668-2537055联系梁小姐/邓先生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为节省报名时间,请自行下载填写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

4.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150元整/本,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交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及交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独立排列装订。)

(本中心接收投标申请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人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合格人条件由评委会决定。)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2月02日上午8:3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
茂名市茂南开发区金城路168号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即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头)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茂名市茂南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668-3910617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开发区金城路168号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先生、梁小姐 

电话:0668-2537088、2537055   传真:0668-2537050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668-2537001

电子邮件:mncgzx@126.com

六、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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