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外)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Z-ZB-2015第(1064)号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浦北县大成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外)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106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1867772091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浦北县大成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北县大成镇
联系方式:易子益 0777-8678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07778315505
代理机构地址: 浦北县越秀大道政府住宅小区(即公路局对面)(浦北办事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
2.2计划工期:90天(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 旧路改造,排水,照明等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4) 信誉要求:无(5) 财务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浦北县越秀大道政府住宅小区(即公路局对面)(浦北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3)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经办人身份证(7)项目所在地(浦北县)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8)单位介绍信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资料合格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楼501室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