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淇河湿地公园漫水桥改建工程改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15]-1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淇河湿地公园漫水桥改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鹤发改投资[2015]129号文,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企业自筹,其中省补资金152万元,其余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鹤壁国土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级公路,中桥,95米长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本金和财政资金
2.4 投资规模:约360万元
2.5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本段)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2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公路工程且造价不低于400万元)至少一项。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11 日 - 2016年1月15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七天前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
4.3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15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鹤壁国土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392-2288817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39235858
监督部门:鹤壁市淇滨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1383923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