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15年8月25日县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和2015年12月27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协调推进专题办公室会议纪要的决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南华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华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CNH-2016(采购)-04
三、预算资金:3979.5万元。
四、招标范围:
回购达到入住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300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套(含公摊面积)。
五、交货时间:2016年1月底签订合同,2017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以下证照的国内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具备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在南华县县城规划区内取得土地挂牌和有修建性详规的房地产企业。
5、回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的经济技术指标必须按照《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设计导册》(试行)执行;地点必须在南华县县城规划区以内;回购的公共租凭住房必须产权清晰;不能与商品房建设在同一幢内。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1月 12日至2016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南华县政府公务中心综合楼一楼)。
2、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南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县城龙泉西路46号
联 系 人:王永相
联系电话:13638773266
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县城龙泉西路46号)
联 系 人:曾超
联系电话:13887891313
时间:2016年1月11日
公租房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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