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昂昂溪区水师营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旱田改水田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小阿拉街满族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昂昂溪区水师营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旱田改水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昂昂溪区水师营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旱田改水田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GLZ00G15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项目联系电话:0452-60109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小阿拉街满族村
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马利军133295299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颖 0452-6010967
代理机构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昂昂溪区水师营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旱田改水田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LZ00G15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昂昂溪区水师营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旱田改水田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小阿拉街满族村,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昂昂溪区水师营镇小阿拉街满族村旱田改水田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小阿拉街满族村;
2.3建设规模:改造250亩旱田;
2.4总投资额:1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登记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是拟用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岗位证、工长(1人)岗位证、质检员(1人)岗位证、造价员(1人)岗位证、安全员(1人)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包括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网上可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报名资格。
4.3本次投标报名需要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场,否则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小阿拉街满族村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联 系 人:陈 颖
联系电话:0452-6010967
传 真:0452-6010967
邮 箱:lzwy6010967@126.com
日 期:2016年 1月1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