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关于宜阳县滨河公园四期南岸东段园林景观工程第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宜阳县滨河公园四期南岸东段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第六标段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阳县滨河公园四期南岸东段园林景观工程
2.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144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约190万元
2.5计划工期:60天
2.6工程地点:宜阳县城区洛河南岸西小河至甘棠橡胶坝段
2.7招标范围:整个工程电力设施、变压器、分线箱、辅线、景观灯的采购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2012年至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以来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5年1月以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期间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 1 月18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和2012年至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合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文件10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007560035
邮箱:yy68828009@163.com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037629360 0379-63633938
邮箱:3120102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