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的委托,就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监理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5】127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监理
工期:120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1月8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六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
河南泾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12000元。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孔令才 张乃明 刘艳芳 郭敏 李向敏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
联系人:李女士 0379-62202630 13937902653
九、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 0379-63333611
十、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书面质疑,或质疑经评标委员会复议质疑不成立的,本公示即为中标公告。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