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机械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三次)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城管局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机械设备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5﹞02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挖掘机1台;50铲车1台。挖掘机和铲车须为同一生产厂家。不分包。(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供应商承诺);
2、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经销代理协议书。
3、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至开标时间止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 年 1 月11日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服务大厅(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供应商承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经销代理协议书、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前需交纳:
投标保证金:贰万陆仟元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日下午3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原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城管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598764200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6年1月 11日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城管局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机械设备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5﹞02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挖掘机1台;50铲车1台。挖掘机和铲车须为同一生产厂家。不分包。(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供应商承诺);
2、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经销代理协议书。
3、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至开标时间止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 年 1 月11日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服务大厅(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供应商承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经销代理协议书、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前需交纳:
投标保证金:贰万陆仟元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日下午3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原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城管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598764200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6年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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