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卫河二号路至三桥段堤顶防汛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6: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获嘉县卫河二号路至三桥段堤顶防汛道路改建工程已由获财招标采购[2015]19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获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获嘉县卫河二号路至三桥段 2.2建设规模:获嘉县卫河二号路至三桥段堤顶防汛道路改建,长3.995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施工 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的公路工程监理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 3.5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报名﹙0373-4562909﹚。 4.2报名时须出示以下复印件一套: 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持证人身份证。 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持证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获嘉县水利局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373-45657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69号23楼 联系人: 杨 丹 电 话:0371-87782537 传真:0371-87782537 2016年1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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