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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机电学校农机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贵州省农业机电学校农机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HY2015-1104
  • 3、项目序列号:GZHY2015-1104
  • 4、项目联系人:张婷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579359,15808552199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固定式农机安全检测线、移动式农机电子桩考仪、高速插秧机、拖拉机等农机设备。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0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固定式农机安全检测线:该检测线这单轴3吨,包安装,专门用于结农业机械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制动、轴重、灯光、烟度、噪音、方向盘、制动踏板力、符合《农业机械监理条例》要求项目;移动式农机电子桩考仪:按照农业部42号令和72号令配置设备;高速插秧机:6行,四轮驱动,承坐式无级变速机构;拖拉机:四驱;液压转向;双作用离合器;带固定式拖挂装置;45KW的现油菜直播机配套;75KW的与4铧犁配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农业机电学校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有同类产品销售经验。(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4)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
    •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击“投标供应商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供应商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1-12 09:00:00至2016-01-18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2-01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2-01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1-12 09:00:00至2016-02-01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692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农业机电学校
    •   联系地址:凯里市环城西路87号
    •   项目联系人: 吴常显
    •   联系电话: 13985281651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3)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区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华禹智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2栋2单元1604号
    •   项目联系人: 张婷
    •   联系电话: 0855-8579359,15808552199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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