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示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示范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示范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6招标编号:LZC2016-Ag003
2.7项目概况:拆除原有损坏老渠,新建斗渠及农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投标企业及拟派的相关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报名时须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或公司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证明(查询需具有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水行政部门做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3.3项”规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及职称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顺序装订成册),于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鲁山县墨公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016年 2月15日10时,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鲁山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1334375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