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需鹿邑县鹿辛北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鹿辛北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 鹿发改[2015]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单位数量不足3家,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道路工程,配套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6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1 月11 日至 2015 年 01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二七路北段广州大酒店 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或资料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394—72231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39855616
监 督 单 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 督 电 话:0394-7187182
2016年 0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