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闽侯县沙堤商贸中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FJXXZB-FS-G-2015002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2: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民委员会委托将对福州市闽侯县沙堤商贸中心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FJXXZB-FS-G-201500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租面积 (单位:m2) | 租赁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一 | 福州市闽侯县沙堤商贸中心招租项目 | 14918.70㎡ | 10年 | 详见附件B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民委员会 | 赵锦春 13805050620 | 福州市闽侯县 |
3、 本项目合同包一最低限价:第一年单位面积月租金:人民币¥:17.26元/月/M2 (大写:壹拾柒元贰角六分每月每平方);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257,510元/月(大写:贰拾伍万柒仟伍佰壹拾);第一年租金:人民币¥:3,090,116元/年(大写:叁佰零玖万零壹佰壹拾陆)为最低限价。该限价为最低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低于最低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1日起至 2016年 0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4.2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6、[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591-83712303
[咨询本项目具体事项]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91-83712303
传 真:0591-83712022
E-mail:fjxxzb@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租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租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为主体投标。
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投标人为其他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能够佐证其企业合法性的的材料。
3.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需);
3.1.5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提供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2月0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租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项目图纸(纸质版)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12、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3、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694902255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692087724 |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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