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实验室系统一期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实验室系统一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 FJJSCG2015040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 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实验室系统一期改造项目(详见采购一览表)
4、预算审核价:人民币 731.1062万元。品目号一的预算审核价为566.5546万元,品目号二的预算审核价为164.5516万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或者超过各品目号的预算审核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具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8)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超过2家。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0.2款。
6、招标文件购买、公告期限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开标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温陵北拓1幢201(泉州农商银行旁)。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采购单位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19786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温陵北拓1幢201(泉州农商银行旁)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2766760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15259779007
电子信箱: qzjszj@163.com
开户名: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湖支行
账号:152530100100099100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