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津城佳苑居住区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津城佳苑居住区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利津县津城佳苑居住区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JZCZ2016-002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利津县津城佳苑居住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采购电梯36部(其中消防电梯18部,民用电梯18部);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楼、2#楼、3#楼、4#楼,共计16台,计划投资528万元,第二标段为13#楼、14#楼、15#楼、16#楼、17#楼,共计20台,计划投资660万元。本项目预算资金约1188万元人民币。用途、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报名时可投标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三)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四)电梯代理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二)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三)投标人是电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四)投标人是电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电梯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电梯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电梯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电梯生产厂家的公章。
4、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5、电梯供应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商报名)。
以上资料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 2月2日08时00分至2016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八、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津一路东南首
联系人:姜主任 186546716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联系人:盖先生 0546-8010666 8333337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