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财政厅【2005】18号文《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华县档案局的委托,对南华县综合档案馆档案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CNH-2016 (采购)-05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1 | 手动半密封密集架六层 | 规格: 900×600×2300(mm) 详见技术一览表 | 697.32 | 立方 |
2 | 1#底图密集架抽屉 | 1080×750×2300(mm) 详见技术一览表 | 200 | 抽 |
3 | 0#底图密集架抽屉 | 1350×980×2300(mm) 详见技术一览表 | 80 | 抽 |
4 | 双柱双面全钢玻门书架(柜)五层 | 3890×600×2000 (mm) (4节连为一组6套) 详见技术一览表 | 24节 | 套 |
5 | 目录柜 | 宽900 × 厚400 × 高1900 mm 详见技术一览表 | 10 | 组 |
6 | 文件柜 | 宽900×厚400 ×高1900 mm 详见技术一览表 | 10 | 组 |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合格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3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
2.4交货地点:南华县综合档案馆。
2.5本项目采购预算:906652.00元。
2.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若为生产制造商的,则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书复印件。
3.2.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生产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书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 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2月2日上9时 00分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同时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档案局
地 址:南华县城内
联 系 人:厦廷房
电 话:13638721271
传 真:0878-7221942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曾超
电 话: 13887891313
2016 年1月11日
档案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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