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
项目编号:HFZB-2015-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悦
项目联系电话:170832110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容城县奥威路118号
联系方式:梁国奇 0312-56197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悦 0311-8098002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2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残疾人辅助器具一批(康复机构和托养机构所需辅助器具)
采购用途:满足工作需求
供货安装周期:30天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病床的生产厂家且具备合法经销能力;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病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5、供应商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病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携带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