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已经鹿发改【2015】150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鹿邑县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5】1223号;
2.3建设地点:鹿邑县紫气大道、真源大道、谷阳路等八条道路;
2.4招标内容:道路、排水、小街小巷雨污水井圈、井盖、集水井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2.9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起至 2016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蓝堡湾二期7号楼3单元2604)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94-72231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 系 人:王丽云
电 话:0371-65712062(802)
邮 箱:hnzxzb0075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