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城玉马供水工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汝阳县城玉马供水工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洛汝采【2016】呈祥001
汝阳县城玉马供水工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且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汝阳县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城玉马供水工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汝阳县三屯镇境内
3)预算金额: 约1200万元
4)项目概况:
汝阳县城玉马供水工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二标段:(0+000~k4+300)为配水管线,单线长度4300米;
三标段:(k4+300~k8+600)为配水管线,单线长度4300米;
四标段:(k8+600~k12+900)为配水管线,单线长度4300米;
五标段:刘伶路、文化路、隆盛路、明镜路、汝河南路及北路作为附属工程,单线长度3118米。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 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
①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除招标人明确扣除工程外;
②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报名开始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6)投标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4年7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7)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携带资料
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或法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备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01月11日-2016年01月15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金城宾馆3楼301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02月02日上午9: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金城宾馆3楼30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汝阳县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2127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113379
2016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