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政管理局《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HC2015-G1-0150-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永凤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06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
联系方式:唐秀谊 0778-2568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万永凤 0778-2206666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3楼B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的委托,现对《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GXZCHC2015-G1-0150-Z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I标段:采购给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一批,具体参数详见I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
II标段:采购给水球墨铸铁管一批,具体参数详见II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I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具备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的,生产厂家必须标明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地址,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生产地址以外地点生产的输水管产品);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有:①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每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授权代理商后生产厂家不能再参与投标)、②生产厂家的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的,生产厂家必须标明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地址,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生产地址以外地点生产的输水管产品)。
II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本次招标所需材料的厂家或厂家唯一授权的经营本次采购材料的代理商。
3、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01 月 11 日至2016年 0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时,下午 14:3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发售人负责人: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3、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递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开出的有效),如投I标段则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投标人自身企业证件原件开标评标时现场核查,如资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供的,则投标无效。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标段 (本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I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II标段: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 年02 月 01 日17 时 0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1481002930006453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2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 标 人: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3楼B座
邮 编:5470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唐秀谊 联 系 人: 万永凤
电话/传真:0778-2568811 电话/传真:0778-2206666/2206699
电子邮箱: bhzc1899@163.com
招标单位: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1日 2016年01月1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I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具备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的,生产厂家必须标明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地址,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生产地址以外地点生产的输水管产品);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有:①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每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授权代理商后生产厂家不能再参与投标)、②生产厂家的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的,生产厂家必须标明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地址,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生产地址以外地点生产的输水管产品)。 II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本次招标所需材料的厂家或厂家唯一授权的经营本次采购材料的代理商。3、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的委托,现对《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板立安置点城西水厂取水设施迁建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GXZCHC2015-G1-0150-Z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I标段:采购给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一批,具体参数详见I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
II标段:采购给水球墨铸铁管一批,具体参数详见II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I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具备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的,生产厂家必须标明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地址,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生产地址以外地点生产的输水管产品);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有:①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每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授权代理商后生产厂家不能再参与投标)、②生产厂家的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的,生产厂家必须标明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地址,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生产地址以外地点生产的输水管产品)。
II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本次招标所需材料的厂家或厂家唯一授权的经营本次采购材料的代理商。
3、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01 月 11 日至2016年 0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时,下午 14:3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发售人负责人: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3、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递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开出的有效),如投I标段则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投标人自身企业证件原件开标评标时现场核查,如资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供的,则投标无效。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标段 (本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I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II标段: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 年02 月 01 日17 时 0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1481002930006453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2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 标 人: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3楼B座
邮 编:5470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唐秀谊 联 系 人: 万永凤
电话/传真:0778-2568811 电话/传真:0778-2206666/2206699
电子邮箱: bhzc1899@163.com
招标单位: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1日 2016年01月11日